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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境监察支队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保监察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4-21 14:15:0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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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州环境监察支队根据《2010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按照“促成果、推建设、建长效”的目标,制订了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监察方案,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人居环境的改善。

  集中突击阶段,即4月15日至4月30日,加强辖区内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管,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5月1日至5月31日,重点防止“十五小”、“新五小”死灰复燃;城市污染源(生活垃圾、医疗危险废物等)、淘汰的落后产能向乡村转移;6月1日至6月30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监管,重点针对餐饮业、文化娱乐业和建筑施工单位噪声污染整治。规模以上农家乐污染整治监管,重点是煤油烟污染,废水、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全面提升阶段,即7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集中突击成果,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加强“后督查”工作,对集中突击检查阶段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进行复查。

  (张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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