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原烟草局长受贿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四川省检察院交办、眉山市检察院查办的凉山彝族自治州烟草专卖局原局长何义宗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于近日经四川省乐山市法院审理落判,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何义宗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1999年至2004年,何义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7万元、美元2000元。此外,何义宗的家庭财产中有人民币599.9万元、美元22.4万元、澳元5000元、港币3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刘君 彭燕 刘德华)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表评论
【凉山日报社声明】《凉山日报》新闻网刊载凉山日报文章已经凉山日报社独家授权。自2005年5月1日起,其他商业网站(新闻媒体网站除外)未经凉山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凉山新闻网上刊载的凉山日报文章。欢迎新闻媒体网站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转载凉山日报的新闻,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凉山新闻网-凉山日报"。其他商业网站如有合作意向请与凉山新闻网联系。
联系电话:0834-3280888 新闻热线:0834-3280008 投稿信箱:tg@ls-news.net 会员投稿
联系电话:0834-3280888 新闻热线:0834-3280008 投稿信箱:tg@ls-news.net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