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官员贪污77万一审被判13年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李京华)曾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兼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身份认证产品与技术测评中心副主任的何杰因涉嫌非法占有单位款物77万元,日前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3年。
据法院介绍,2005年至2006年,何杰在担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期间,利用其负责管理该中心行政事务、课题经费报销等职务之便,以自动化所名义,与其伪造“刘长利”虚假身份证明注册的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虚假合作协议。此后,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先后在自动化所报销领取支票2张、共计71万元,全部转入蓝盾公司的账户,后分多次提现。
此外,何杰还利用其负责对外开展身份认证技术和产品测试的职务之便,多次私自截留其他单位支付给自动化所的测试认证费,共计6万元。
2007年9月11日,犯罪嫌疑人何杰被抓获,但赃款未起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7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法院宣判后,被告人何杰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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