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冶金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好《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并认真组织好宣传贯彻培训和实施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生产各环节、各岗位的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四、冶金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摆正企业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健全操作岗位安全规程。特别是在产能扩张、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同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资金、培训、管理五落实。对关键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要落实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安全职责,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中央管理的冶金企业要做安全生产的表率和典范,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的要求,立即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督查。重点检查《指导意见》和《通知》的落实情况和企业安全投入、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关键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设施安全维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要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准入关,对没有正规设计和不按设计施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尤其是对国有冶金企业改制后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建设项目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管理等方面入手,防止和解决企业改制后的管理滑坡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在5月底前完成重点督查工作,总局也将适时在全国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互检督查工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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