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有51.3%的雇主表示,如果因为疾病原因辞退某位应聘者,他们会直接告知这个理由。
“如果国家机关都不能避免歧视,还怎么要求企事业单位?”
尽管全国人大早在2005年8月就已经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但此次调查依然发现,国家机关在就业歧视中起了“带头”作用。
调查显示,65.9%的被访者认为公务员招录和职业中存在差别对待。在公务员招聘中,被认为受排斥的情况依次是:学历低(45%),外地户口(43%),残疾(40.9%)和健康原因(40.7%)。
“国家机关都有明确的学历要求,有学历要求不等于有歧视。扣除这个情况我们发现,在公务员的招录中,户口这样的地域歧视是最严重的。”蔡定剑反问,能不能胜任公务员的工作跟籍贯能有什么关系?可是在中国,这样的歧视比比皆是。此外,公务员的招录中也有对性别、身高、长相的区别对待,“很多法院都要求长相端正,说是体现法律尊严,我觉得谈不上。”
调查中,66%的受访者认为,国家机关的歧视主要发生在复试阶段,35.8%的人认为“升迁阶段”的影响更严重,29.4%的人觉得招录体检阶段存在歧视,27%的人感觉“公务员招录笔试阶段”存在不公平。
数据显示,招聘公务员时,42.0%的单位要求应聘者“年龄在30岁以下”,58.0%的单位要求“35岁以下”。“这说明公务员招聘时的年龄歧视非常突出。”蔡定剑说。
他认为还有一个现象同样值得注意——公务员在升迁提拔中存在的歧视。“人事部门有一个提拔干部规定,标明了40岁不能提科长、45岁不能提处长、55岁不能提局长,这同样是歧视。因为能不能胜任处长、局长(司长)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职务,看的是工作能力,跟年龄无关。哪怕提拔之后第二年就到退休年龄,也不能因为这个理由拒绝提拔。”他说,从开始工作到退休之前,不能有任何的年龄歧视。只要有职位空缺,只要能力符合职务要求,就应该有机会被提拔。
“为什么中国的公务员队伍会出现什么‘39岁现象’、‘59岁现象’等在某个年龄段特别集中的腐败案件?跟这种年龄歧视有相当的关系。”蔡定剑说,当政府文件都在年龄歧视,就会造成社会的提前老化,让人产生自己过了某个年龄就已经没有了价值,社会已经不再需要的感觉。这不仅是对人的不尊重,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当大。
从求职、就职时所填的履历表就能看出种种歧视的倾向,“国内的履历表要求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等众多项目,而国外的履历表往往只有两三项,甚至连年龄那一项都没有。”蔡定剑说,在国外,如果履历表中出现了目前国内所要求的项目,很有可能被投诉歧视,可是中国至今还在一直沿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求职者。
“如果国家机关都不能避免歧视,还怎么要求企事业单位不歧视?”蔡定剑说。
从调查来看,公众认为在招聘公务员中设置的最不合理的条件,首当其冲的就是性别,占67.7%,之后依次是户籍、身高、长相、政治面貌等等。
“造成国家机关‘带头’歧视的原因主要还是观念陈旧。”蔡定剑说,就跟十几年前大家都还没有环保观念一样,国家机关还没有意识到歧视的问题。此外,法律上非但没有对反歧视作出具体的规定,反而规定了很多歧视性政策,从而导致国家机关招聘时的这一现状。
“公众普遍认为,歧视乙肝患者、艾滋病患者等理所应当”
在当前的环境下,面对就业中的种种歧视,很多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甚至可能觉得这是用人单位的高标准。另一方面,雇佣单位可能也没有意识到已经无意中对雇员、求职者造成了歧视。
这种状况被蔡定剑称为集体无意识,“歧视者和被歧视者都没有意识到。”很多学生到国外留学之后才发现,原来国内有这么多的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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