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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第6位安监局局长落马 分赃不均暴露案情
 
文章作者: 2007-06-01 10:37:49 【字体: 】【颜色: 绿

  这样一个极度节俭的人,却为一座承包人并非自己的煤矿投入巨资,不仅将3000万元承包费如数缴纳,连高达30万元的佣金也一并支付。究竟是什么样的约定让闫林则如此慷慨?

  “闫全维不花一分钱,占50%的权力股,闫林则占另外50%。”闫林则的一位朋友向记者透露。

  闫全维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庭审中,他承认“煤矿是我一家家(一家人)的,我占20%的股份。”他同时坚持,“闫林则的3000万元是借给我的,并不是他投资煤矿的。”

  双方各持己见,但均没有书面证明。

  面对巨额利润的归属分配,经过了最初“蜜月合作”的两大巨头从此反目成仇。

  闫林则为侦查机关所作的证词显示,从2004年3月到2006年1月,闫全维共向其索要现金504万元,甚至在其手头紧张,拿不出现金的时候,不得不以折价100万元卖掉三部汽车救急,共计604万元。这其中,仅为闫全维的儿子闫旭刚偿还的赌债就达300多万元。在庭审现场,闫全维每说到自己“爱赌常输”的儿子,总是语气低沉,伴有声声长叹。

  知情人都说,除了闫林则,儿子闫旭刚是又一个令闫全维如坐针毡的“冤家”。

  闫旭刚是闫全维的长子,30岁出头。很多古交人都知道,这名家境优裕的公子很少上班,却照拿工资。最要命的是他“嗜赌如命”,经常往返港澳等地的赌场进行豪赌。闫全维在庭上证实,2005年春,闫旭刚在澳门的一次赌博欠下巨额赌资被扣,竟被赌场的人押着回到太原。闫全维接到电话不得不火速赶到太原“营救”儿子。此外,闫全维还曾与闫林则等人亲赴珠海,帮助“受困”的儿子解决赌资问题。

  起诉书显示,在2004年3月到12月间,闫林则分别为闫旭刚偿还赌债35万元、214万元、105万元,共计354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就此问题向闫全维发问,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提高了声音说:“反正这些钱从来没有到过我的手上!谁知道咋回事!”

  由于分赃不均,双方反目,闫全维向闫林则索要巨额贿赂一事,最终大白于天下,闫全维由此黯然落马。但此后不久,被他视为“冤家对头”、拥有数亿身家的闫林则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闫全维之前,山西多名安监局局长相继落马,“谁来监督安监局局长”的呼声也随着频繁发生的矿难而日趋强烈。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郭风情 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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