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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强制拆迁6民工被埋 官方确认一孕妇死亡
 
文章作者: 2008-03-25 13:15:59 【字体: 】【颜色: 绿
里。“我怕拆迁工作组的人找上门,他们已经来过很多次了。”大锁未能阻挡住工作组继续找上门来,董不得不一遍遍跑下楼打开院门。“区里、镇里的人都来过了,谈了一个下午,我求他们哪怕多少给一点点赔偿,可是,他们却死说一分钱的赔偿没有。”

  董爱真求情的是她儿子的一处5层楼房,建成于2007年2月,投入了13万多元钱。“大部分是借的。”董说,新房子是在拆除两层老房子的地基上建的,“按这一次拆迁小组的规定,即使赔,也只会赔早已拆掉的老房子。”

  2月23日以来,红星村几乎每户人家都接到了“违法建设责令拆除告知书”,该“告知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这些村民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责令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如果家中无人的,工作组将“告知书”贴到了墙上,照相后算是通知到人了。红星村正在成为一个“空村”。“很多人在接到‘告知书’后,就搬离了村子,不愿意看到自家辛苦建起的房子被拆掉,眼不见心不痛。”

  红星三社的宋大娃家的房子是第一个被拆除的“违法建筑”。他依靠养猪辛苦挣来的钱加盖的几层楼房被作为“典型违法建筑”拆掉。在涪城电视台的节目里,宋大娃成为了一个播出频率最高的人名,“反反复复播放他的房屋被拆的镜头,这是在震慑我们这些人。”村民们说,宋成了“绵阳会客厅”拆迁范围内村镇的知名人物,另一个同样知名的是经常来此视察的市委书记谭力。

  蔡小娃是这种紧张气氛中的一个体验者。“在春节前的一次拆迁中,我只是走过去看了下被拆的房子,就上来几个人把我抓走关了起来,村里去了好多人才把我保出来。”之后,他再也不敢看拆房子,不许乱说,不许围观成了被拆除房屋的村民们要遵守的一条戒律。

  “违建重灾区”无赔偿

  洪水后搬迁,买20亩地要480万元;而之前卖109亩地只得到390万元

  2004年上访无果后,红星一社村民开始在村中空地上自发建起房屋

  截至3月10日,“绵阳会客厅”范围内拆除了688户、7156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原定于3月15日前全部拆除完毕,但现在看来,要推后几天。”工作组的一位人士说,从2月23日以来,给村民预备了多日的举报时间,“凡是在3月13日晚上8点之前举报谁家的房屋为违法建筑的,都有效,逾期不候。”

  3月14日,红星三社已经有116户人家“违法建筑”房屋被拆除。拆迁攻势正在从三社往一社方向挺进,董爱真越发担心儿子的房屋不保,她不得不考虑是否自己动手拆除:“这样还可以把砖留下来,如果是承包工程的人拆,恐怕什么都落不到。”她想这样做,还可以得到每平方米5元钱的劳动补助。“想起来好心酸。”

  张福海承认,村里曾经有过一次乱建房屋的风潮。“有些村社的领导带头乱建房子,村干部说,‘国家炒大地皮,我们炒小地皮’,拆掉了有赔偿成了一股风气。”有的人在拿到赔偿后接着建房子,以此获取更多赔偿。“可是,在我们社,大部分人家不是故意乱建的,其实,其他村社也是这样,故意乱建得赔偿的并不是多数。”

  在红星一社,能够拿出规划局的批准建设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只有十几户,近百户的新老房屋都不能拿出证件。“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村民在所分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很少去领取产权证。”红星村一位村领导说,市里就此出台一个规定,凡是在2007年之后新建的房屋,包括在老房屋上面加盖的,全部列为“违法建筑”。

  这个规定让红星村许多人难以接受。“我们社是在遭遇过一次洪水后搬迁了的,曾要求镇里给重新批一块宅基地给我们。”张福海说,2004年,规划局批准将红星二社和四社的20亩地出售给一社做新村建设用地,价格是480万元。“我们以前卖过109亩地,得到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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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陈 静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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