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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病毒疫情调查:检察机关密切关注事态
 
文章作者: 2008-04-30 13:18:31 【字体: 】【颜色: 绿
”已死亡。经疾控中心专家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这几个病例没有相互传染联系,患儿家庭和他们接触的人群至今未发现类似症状的患者,“请转告群众不用担心”。

  而各级卫生医疗部门也接到阜阳市卫生局的内部文件,称死亡6例,因发烧、呼吸系统衰竭而死亡,仅属于“重症肺炎”。

  上述错误信息促使阜阳各幼儿园没有采取隔离措施,致使病情迅速蔓延。一家幼儿园老师回忆,看到政府发文后,他们还逐一给家长电话,要家长把孩子送回幼儿园。

  一直到4月25日,当地所有媒体集中刊登、播报了《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积极防治小儿肠道病毒感染疾病》的新闻。

  报道第一次将此病确定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也就是手足口病,“主要通过唾液、疱疹液、粪便污染的物品经密切接触传播,5岁以下儿童多发”,“少数患者出现心肌炎、无菌性脑膜炎和肺水肿等并发症,严重的可危及生命”。

  “手足口病当时专家也没有见过,政府也不知道,以前只是零星发病,也没有列入国家法定报告的传染病范围。”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副主任冯立中事后表示。

  如何反省?

  非典之后,卫生部专门发布《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国务院也于去年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是,有人以此为据质疑阜阳市政府在迟报疾病疫情。

  但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万峻峰称,不存在迟报的事情。据万介绍,在5个患者相继离世后,“有着26年临床经验的阜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刘晓琳,于3月29日立即向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汇报情况。当时她感觉短时间内5名重症肺炎患者相继去世不太正常。”

  3月30日下午,又有两名患者死亡。由于阜阳市卫生局调查组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结论,3月31日,向安徽省卫生厅以书面形式汇报。4月15日,安徽省卫生厅向国家卫生部求助。4月23日,经过专家实验室检测,确定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所致,引发手足口疾病以及并发症。

  万峻峰称,由于阜阳没有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能力,因此从发现疫情到确定疫情需要一段时间,阜阳市不存在迟报。

  但坊间却有人指其解释有违常识,“患者均以6岁以下儿童为主,都出现发疹、发烧。政府4月15日怎么能说没有相互传染联系呢?”

  前晚,一名家长拿出一份政府下发的《防治肠道病毒71型感染口诀》给记者看:“政府要是早一点为老百姓着想,把它发给大家就好了。”

  4月28日,阜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给媒体提供一份《阜阳市小儿肠道病毒感染疾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材料。在这里,根本看不到政府的歉意或反省,相反,4月15日登报辟谣的内容已被巧妙“屏蔽”。耐人寻味的是,材料提到一个专门的工作措施是“积极应对社会反应,维护社会稳定”,要求公安等部门“坚持先行一步,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关心阜阳这次肠道病毒感染事件算不算“疫情暴发”。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根据流行病统计学的标准,只有通过近几年来该地同一病例发生的频率,通过计算才能认定是否为疫情爆发,而这又是一种常见病,每年都有一定的病例,但是否有统计学意义,还需要进一步评价。”

  为什么又是阜阳?

  安徽省卫生厅会同财政厅已向阜阳市紧急拨付150万元专项经费,阜阳市财政也划拨12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防治工作。但医疗资源却很紧张,患儿住院甚至需要“走路子”。

  广大患儿需自行垫付高额住院费用。张开城住院6天,已花去医药费千元。家长说:“我们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药费也许能报销,其他不清楚。”程见龙(化名)住院1周,已花4000多元医疗费,“要注射多针人体免疫球蛋白,很贵。家里快承受不起。”

  有人认为,许多农村患儿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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