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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寿林后来在剖析自己的心态变化时写道:“他这么一说,不仅使我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1万元钱,而且使我明白了权与钱之间的微妙关系,并由此迈出了以权谋私的罪恶之路。” 2000年6月份,大平油脂厂处于收购油菜籽的旺季,因油菜籽运输车辆超载运输,频繁被含山县交警大队罚款并扣车,油脂厂原料供应出现严重短缺。魏某再次想到了王寿林。在王寿林的协调下,含山县交警大队看到开往含山县运输油菜籽的超载车辆,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保证了该厂油菜籽的供应。 两个月后的一天上午,魏某用报纸包上两万元现金来到王寿林办公室,王寿林嘴里客气地收下了。 王寿林落马后承认:“作为一个从政多年的领导干部,对于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心里是明白的,特别是看到一个又一个贪官被查处时,也知道以权谋私的严重性。我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收钱,关键是被侥幸心理所害,认为送钱和收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不会有风险……” 把权钱交易当成了情理中事 如果说魏某的1万元打开了王寿林的贪欲之门,那么魏某的企业在王寿林的“庇护”下越做越强,经济效益越来越好,则让王寿林的欲望越来越大。 2000年12月,大平油脂厂和含山县太湖山养鹿场等5家公司联合成立含山县华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魏某任董事长。2001年上半年,华阳公司获得了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在颁发证书时,魏某听说如果公司能获得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就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当时大平油脂厂每年的产值在1亿元左右,免征企业所得税将会节省很大一笔开支。 按当时文件规定,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由各省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从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推选。魏某就想请王寿林出面,以县长的身份到省农委去争取。2001年10月的一天,魏某用报纸包了10万元现金来到王寿林办公室,说明了意图。见王寿林推辞,魏某告诉王寿林:“这些钱是我自己挣的,你对我企业支持这么大,我的钱就是你的钱。”听魏某这么说,王寿林就不再讲了。 随后,王寿林到合肥找到安徽省农委领导,请求给予支持,还把省农委领导请到含山检查工作,王寿林全程陪同。后经层层推荐,2002年12月,由国家十部委联合下文批准华阳公司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在申请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过程中,魏某看中了太湖山养鹿场的近1000亩土地。为了能将这块土地买过来,2002年元月的一天晚上,魏某用纸袋装了10万元现金,送给已升任含山县县委书记的王寿林。王寿林讲:“老魏,以后不要这样,来看看我就行了。”魏某说:“王书记,你不要客气了,养鹿场的事还请你多帮忙。” 王寿林在侦查阶段供述:“听了魏某的话,我也就没说什么。魏某给我送钱的目的就是让我帮忙购买养鹿场。我当时是县委书记,能给他帮忙,这也是一个顺水人情,所以我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魏某送的10万元钱。后来在我的多次过问下,县政府在各方面对魏某收购养鹿场的事都给予了大力支持。2002年11月,魏某如愿购买了太湖山养鹿场。” 王寿林在写给检察机关的《悔过书》中承认:“大平工贸集团是在我任职期间一步步做大做强的,该企业发展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得到过我的帮助……当魏某大笔给我送钱时,我也就认为是情理中事了。” 正因为把权钱交易当成了情理之中的事,从2000年1月到2005年10月,王寿林先后13次收受魏某人民币52万元、美元1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81%。 除了在“扶植”企业上大把地捞取好处,王寿林还把调整使用安排干部的权力变为卖官受贿的筹码。 王寿林利用手中的权力,先后收受8名干部所送感谢费现金8.5万元、购物卡7000元。 与行贿者统一口径对付调查 安徽省纪委证实,2005年12月,纪检部门在查处有关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王寿林先后收受魏某19万元的线索。安徽省纪委找魏某了解和王寿林的经济交往情况,魏某避重就轻地交代了向王行贿17万元的问题。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