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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强奸罪”在监狱服完了10年徒刑后,张金波等来了无罪宣判和国家赔偿。 背负“强奸罪”罪名在监狱里服完了10年有期徒刑后,张金波等来了无罪宣判和国家赔偿。漫长的3644天刑期和30.4857万元的偿还,这些细微到小数点后边的数字,将他的10年人生做了一个最简约的定格。 不似湖北佘祥林案,11年后会有一个“被害”的妻子突然活着回来,瞬间将“冤案”还回本来面目;张金波和父母只能不懈地申诉,将一起诬告案件彻底澄清。十几年前的张金波一身警服,是哈尔滨南岗分局芦家派出所的管片民警。他会在晚饭后回到辖区再溜达一圈,“晚上21点以后是案件易发期”,他试图和管片内的731户人家打好交道。一次纠纷过后,因辖区内的妇女郭某声称“被他用手枪顶着,强奸了3次”,在没有任何物证的情况下,张金波迅速从警察变成了罪犯。 人们对警察的职业想象和警察执法权力的好奇,多少会遮蔽对张金波个人情感的探究。而警服下小人物张金波与他的悲剧人生,并未随着案件大白天下的结局,变得多么轻松…… 记者◎吴琪 摄影◎君风 片警遇到的“麻烦事” 张金波抬头看了看天,上午8点多的“阳光真刺眼”,这是2006年5月的最后一天。10年未走出黎明监狱的大门,迎面扑来的年迈父母放声大哭,张金波连眼圈都没有红一下。坐上76路公共汽车,看着路旁林立的大厦和呼啸着的车流,44岁的他有些恍惚:“这是哈尔滨吗,我是回来了吗?”下了车,在这个城市土生土长的他却不敢过马路,跟着母亲穿梭在一堆高楼间,张金波疑惑地张了张嘴:“妈,这是哪儿啊?”69岁的吴淑珍一下子哭了出来:“你咋连自己家都不认识了呢?” 一年多以后,获得了国家赔偿的张金波好像有些习惯高墙外的生活了。他刚刚染黑了头发,穿着朋友买给他的花衬衫,凉鞋里精心配着白袜子。不过坐在记者面前的他偶尔会羞涩地笑笑,摸摸脑袋,“好像被人从外太空抛回了地球”。 “呆滞、苍老、憔悴。”哈尔滨《新晚报》记者闻礼莉2006年12月第一次见到出狱半年的张金波。张金波穿着有些破的皮夹克,过时的高领毛衣露了出来,“像一个进城的民工”。眼前又黑又瘦的小老头,很难让她凭多年的记者经验去重组这个人10年前的形象。而十几年前公安局的老同事们,只记着30岁出头的张金波,1.81米的个子,体重190多斤,精神头十足。1995年5月12日的一个偶发事件,成为张金波人生新的叙述点。 这一天哈尔滨刮起了大风。负责管辖南岗区海河路片区的张金波对当天印象深刻,是因为按照管理规定,“五级以上的大风禁止生明火”。他挂出了防火旗,然后开始挨个检查片区内的大小餐馆。当了10年警察,张金波管理的区域是芦家派出所相当好的地段,它处在哈尔滨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边缘,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原哈尔滨建筑大学、市工商银行干部学校等“大单位”,“这片干部多,层次高,容易打交道”。与其他片警相比,731户居民对张金波来说,工作难度并不大。 郭淑兰出现在张金波的生活里,只有两个月。1995年3月的一天,张金波发现片区内有门面房在装修,工人说装修期超过一个月,张金波撂下一句话:“你们得办暂住证,让你们的老板回来后去找我吧。”女老板郭淑兰与张金波有了第一次交道,两人并不愉快。张金波对辖区的户头都很熟,郭淑兰刚刚从太平区搬过来,租房想开个小饭馆做生意,是个生面孔。听到张金波让自己办防火执照,郭淑兰说,“那玩意儿不办了,来不及了”。这之后郭连续三天托人请张金波吃饭,张在同事的说情下,“让她一边办防火执照一边先办冷食,已经是网开一面了”。郭淑兰几次向张金波提起,自己亲戚是公安局领导,张金波不用对她的事情太过“计较”。张金波非常反感,觉得郭在“压”他,“你说的领导管不着我,我做我的工作就行了”。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