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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新浪网友发言称,“杨明认为犯罪行为性质认定正确,并无不当。只是量刑过重,法院是否考虑从轻处罚。那些认为不构成盗窃罪的同志,我建议你们多去学习刑法。不要动不动就信口雌黄,以免误导公众!因为法治社会需要理性的思维和冷静的思考!”而一名深圳网友则表示,“支持法院重判,这样的判决才能起到阻吓作用,有一颗贪婪的心早晚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名北京网友称,“钱不是自己的,怎么可能拿呢?要拿17万多元,花很长时间慢慢地取,取的时候还要担心被别人发现。这么个‘长时间’的过程,心里什么情况,难道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一定知道自己在‘明知故犯’;拿了钱,就跑路,这不是明摆着嘛?自己很清楚自己干了什么。这就是所谓的‘善良’的好孩子?太搞笑了吧。” 对此,来自黑龙江佳木斯的网友表示认同,“审判是有震慑的作用,但不是绝对,它也是一种惩罚手段,银行是有责任,但他不仅自己盗取,还教唆他人,要我说判得还是轻了。”一名深圳网友跟帖赞同,“张子强的父亲还说自己的孩子是好孩子呢,没听说儿子是自己的好嘛!” 不过即便不认同许霆的做法,但仍有网友为其求情,一名孟加拉国网友称,“判个1年~2年到头了,不至于因为17万元判死刑吧,无期徒刑啊,他还是个24岁的孩子啊,无期等于宣判人家死刑啊。钱是要还的。我们等待着二审结果。” 新闻背景 “中国最大的ATM机生产商” 记者获悉,为广州商业银行生产和维护ATM机系统的广州广电运通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ATM机生产厂商(据其企业主页介绍)。据悉,广电运通还是一家规模颇大的上市公司。 据介绍,广电运通公司在1999年成立时,目标是抢占省内中小城镇的ATM机市场。自2004年以来该公司总资产分别是2.53亿元、3.56亿元、5.98亿元。2006年该公司的ATM机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达16.45%。2006年该公司为广州商业银行升级ATM机系统。升级完成后,2006年4月21日,广州商业银行位于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ATM机就出现异常情况,当晚就发生了“许霆取款案”。 广电运通于8月13日正式上市,登陆A股市场,以16.8元的发行价公开发行3600万股。上市当天,其股票就疯涨了344%,当天最高价格更高达84元。有资深投资专家向记者介绍,广电运通自上市以来走势良好,如今股价已破百元。 男子趁ATM机出错恶意提款171次被判无期 ATM机出故障,取1000元卡里才扣1元!一见有此好事,小许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立即找来朋友小郭“共富贵”。随后,小郭和小许分别从中提取了1.8万元和17.5万元后各自潜逃。事发后,小郭主动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被抓获的小许日前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同为盗取,为何法 院判决如此悬殊?小许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已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账户里170元取走17.5万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