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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林喆曾撰文指出,当年的官员腐败呈级别高、贪腐数额大和“群蛀”现象严重的特点。这些特点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林喆说:“2007年,‘群蛀’现象严重依然是官员腐败的特点之一。” 侦查一体化剑指贪腐官员关系网 2007年5月,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查办一起县管领导干部受贿串案时遇到困难,涉案的县人大代表、发改局局长欧俊杰在当地“比县里领导资格都老”,检察官面临的阻力很大。 “他是非常有心理优势的。”颜华说,在象山县,欧俊杰自信有足够的能力上下打点,“很傲慢,不把检察人员放在眼里”。 鉴于此,这个案子被市检察院反贪局接手,直接负责对该案关键行贿人曹某的审讯。随后,市检察院帮助象山县检察院反贪局展开取证工作,成功突破了欧俊杰、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韩振富、建设局原总工程师欧夏雨等3人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串案。 “这就体现了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优势。”王利民表示,侦查一体化机制就是要强化上级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的指挥协调,上级检察院通过交办、督办、提办、联办等形式整合侦查资源,帮助下级检察院排除阻力,突破关系网,打破行政区域限制,防止和减少人情干扰。 此次入选“十佳反贪污贿赂局”的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近几年先后成功承办了中纪委、最高检、省纪委、省检察院指定办理的一批大案要案,如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吴庆五贪污案、商务部机电司原助理巡视员贾小左受贿案、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职务犯罪系列案等。 实践充分证明,侦查一体化符合反贪侦查工作的规律,是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成功改革。 “异地”反腐正成为常态 2001年,辽宁“慕马案”共有62人移送司法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个中级法院同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审理。 此后,大部分高官腐败案件开始实行异地审判。有学者认为,异地审判制度的关键,是检、法两家的配合与协调。因为审判必须有起诉,没有起诉,法院就不能审判。因此困难不在审判环节,而在侦查环节。 2005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强调,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是当前侦查改革的重点。 同年,监督体制进行改革,中纪委对56个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2006年,省级纪委书记的交流力度加大。 林喆告诉记者,在我国的反腐机制中,中央纪委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是党内自清行为,被“双规”的干部交待的问题如果涉嫌犯罪,就要移交司法机关。贪污贿赂类犯罪是腐败的极端形式,已经触犯了刑法,被称为“黑色腐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就是这类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 侦查一体化机制是将过去各个检察院孤立分散的侦查模式改变为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新的侦查模式,这对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依法查办腐败有很积极的意义。因此,“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从某种程度上说,几千年的封建官场文化是腐败滋生的土壤。”林喆说,做生意都要先做朋友,办事情要把间接关系变成直接关系,“那就得送礼。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时间越长,关系网越大,人情网越密,意志薄弱的官员就成了被贿赂的对象。” 因此,“纪委书记换岗、空降,检察机关的异地侦查,都是反腐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林喆说,这对于突破“关系网”、“人情网”,提高对腐败的监督、惩处力度,大有裨益。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