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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升格为部应对权力太小难题
 
文章作者:作者:谢良兵 2008-03-21 13:50:22 【字体: 】【颜色: 绿
物和危险废物、噪声污染控制、辐射和核安全、大气污染控制、农村环境保护等领域。

  而在其他领域的统一监管能力依然十分脆弱,尤其在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这些领域基本都是能从国家要来经费的地方。而环保总局原来的一些所谓统一监管职能也正在被蚕食。”这位专家称。

  部门“打架”实质上也是法规“吵架”。很多与环保有关的法律都是忠于某部门或行业的利益、或者从现有管理格局出发,这就导致了“不修订法律法规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但是修订或制定一部法律,环境保护总局的职责就削弱一块”的怪圈。

  “各部门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意见通常难以统一。”重庆市奉节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李美进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举例说,比如三峡库区网箱养鱼的问题,环保部门认为其严重污染了长江水体,但水产部门却认为网箱养鱼是生态渔业,值得大力推广。

  当然,也有专家建议,改进网箱养鱼的方法,适当地在一些水域进行。但“水产部门并没有要和环保部门一起坐下来商量的意思”,于是,在三峡库区,就出现了“环保部门叫停网箱养鱼没多久,水产部门随即又大力推广”的奇特景象。

  环保“升格”之后,一个美好的愿景是,环境保护部的组建能从根本上理顺环境部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的整合,提高工作效率。而此前,国家环保总局的职能,简单地说就是“只管污染减排和排污收费”。

  “大环保”依然是改革目标

  大部制改革首倡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除了改变过去环保不能参与中央决策的尴尬,环保总局改部后,将能调动更多资源,促进环保领域的管理。”

  “升格”之前已有试验。2007年11月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发布。过去,这样的规划只是环保总局的一个部级文件。此前从中央到地方,对环保成绩不及格者,没有硬约束,但此次却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划出了范围。

  多数行政和环保专家认为,虽然此次环保“升格”并未解决环保职能互相交叉,没有触动部门权责不一,也没有解决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的划分,但“大环保”的概念依然是未来改革的目标。

  水利、林业、海洋、土地等作为资源管理部门,其传统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资源,如兴修大量的水库闸坝用来供水发电、砍伐森林和林木加工,考虑如何获取资源的最大经济利益。但传统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对资源的掠夺已经达到了一个极点。

  50多年过去了,林业、农业、水利等资源管理部门,也已经从传统的资源开发管理转向“资源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综合管理,自然资源的保护更多的是体现“生态保护”或“生态建设”的特点,因此,这些政府部门的职能也日趋“生态化”。

  这种“生态化”对于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挑战。有专家建议,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应重新划分这些资源部门的“生态化”职能,生态保护的全部职能划入环境保护部门,实现统一监督管理。

  在美国,1970年就已经完成了“大环保”的蜕变。当时把分散于农业部、健康、教育和福利部、内政部及原子能委员会、联邦放射物管理委员会、环境质量委员会等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集中在一起,归联邦环保局行使。

  目前,美国环保局拥有1.8万多人和每年上百亿美元的预算。而中国的国家环保总局加上下属的事业单位,也只有2600多人,其中总局机关更是只有200多人。“如果这次改革不能大幅度地提升环境保护部更多的人力资源、财政资源和监管职责,那么这次改革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改革就可能成为‘换汤不换药’的改革,环境保护部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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