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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园
 
文章作者: 2008-07-09 15:32:48 【字体: 】【颜色: 绿
乡县,人们把能捕杀到野生动物视为一种英武的表现,这些野物在他们眼里仅仅是一种食物而已,并不认为这有丝毫的不妥,猎杀野物与道德无关,说得好听点、牵强点、文明点,至多是一种初民阶段的人们为了生存需要而像肉食动物一样去猎食的精神的延续。精神可延但行为万不可续啊!因为地处偏远,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更谈不上什么生态环保观念了。要改变这些,固然需要社会的发展、文化的普及与提升。而可悲的是在城市等文明程度较高的地区,很多人亦是对此不以为然。当今社会暴殄野生动物的当然已不在是山野的饥民。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野生动物的食客大多是些花公款的干部和其他成功人士。他们相信,它们是绿色的、滋补的,虽然他们应该比别人更知道那是野蛮的和违法的,但仅知道这些是不够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无法从心灵深处认识到这是卑劣又愚昧、无知更短见的自毁长城的自私可耻的行为。2003年,“非典”突袭人类,人们团结一致抗击“非典”,有多少医务工作者为此献出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此而失去了生命。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又何止千万啊,最后终于查明其病源是来自于野生动物,而之所以传播开来,就是因为有人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就这样逝去。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短见恶意之行为的最有力度最为直接的惩戒。以人类的道德伦理观来看,一些生命的逝去固然无辜可惜,然后昭昭天理岂会以人类的思想意志为转移而为之施悯,他只会在受到伤害之时悄无声息的施之以无情的反击报复,还天地以公道,告慰万物生灵之尊严。
    “非典”的出现看似是偶发的天灾,其实是无数的必然终成的“偶发天灾”。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人事遗憾无法准确计算,但更为遗憾的是许多人并未能痛定思痛,正如唐代诗人杜牧的《阿房宫》所论“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当今有识之士会做这些哀而不鉴复又哀之的事吗?
     事实上,还真就有那么一些人认为在当今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野生动物日趋稀少的今天,以能吃到一块野物肉喝上一口野物汤而以为今生之以荣豪,成为这些人茶余饭后、酒前麻旁在人前吹嘘炫耀的一种资本,其短陋之见以至于此,此等行径笔者深以为耻。更为可悲的是,当有人对此当头棒喝提出异议时,当事人及围观者竟不以为然——重者反唇相讥,轻者摇头咧嘴付之轻蔑一笑。这一笑笑得好啊!笑得麻木笑得不仁啊!是对这些行径表示不耻还是在取笑棒喝者的曲高和寡不入“主”流,亦或是对可悲现实表示无奈苦笑?唉——做一个“隐君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吧!而反唇相讥者又讥了些什么呢?请君试看:“又不是我一人在吃,吃的人多了去了,你去看看那些山区乡县,很普遍嘛,真是少见多怪!再说了,就算我不吃,别人也要吃,吃的人多了去了,既然很多人都在吃,那也不在乎我再吃多吃一块肉啊!”听听,好一派“高论宏辩”,简直可直叫人咽过气去。
    持此论者大多是些“有识之士”,他们也知道食野味是违德违法的,但往往法入微处便难生其效,由此他们并不惧法,何况能花上几百甚至上千元吃野味的人大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这些人的最大特点便是财大气粗、人情练达、八面玲珑、上下逢源。很多人不是向以能明哲保身为能事吗?那么为什么现在却见此鄙行而蜂拥跟附唯恐附之不及呢?说什么面对陋行管好自己即行,而事实却与此相反,跟风附庸者碌碌而入,这就像是明知盗窃行为是违德违法的,但只要有一人做了其他人便懵懵而趋——悲哉!
    尽管人们会说自己所食之物并非国家保护动物,那只能说明你只知其表而缺乏深度思考了。任何动物都在食物链中占有不可略缺的地位。以虎为例。众所周知,虎早已被列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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