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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十一五”期间,四川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6以内,人口出生率年均控制在12‰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900万人左右,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2000万人。 四川日报12月13日报道 “十一五”期间,我省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6以内,人口出生率年均控制在12‰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900万人左右,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2000万人。这是记者昨(12)日从刚获通过的《四川省‘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中了解到的。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坚持鼓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举,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保障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非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和溺弃、残害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同时,逐步探索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筹资模式的新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性协作和部门合作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建设,力争每个乡镇服务站至少有一名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计生服务人员。(来源: 四川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