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要增加3500治安员和2000警力,确保群众安全感有明显提高。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则称媒体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也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南方都市报》1月17日)
媒体造成治安问题扩大化——张桂芳书记这番话的意思,似乎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发生在广州的治安案件和治安问题,媒体报道的太多、过于频繁,让老百姓读了以后产生了一定的“恐慌”心理。言下之意很明显,媒体应该配合公安机关,宣传报道要“适度”,要多报喜少报忧。
对包括城市治安问题在内的诸多社会事务进行跟踪报道、信息传递,既是媒体天然的责任和使命,又是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的体现。只要有治安案件发生,只要存在治安隐患,媒体就理应进行“曝光”,一则保障市民的知情权,二则对公共管理进行监督督促。不要说媒体的“嘴”是封不住的,即便是“封”住了,治安问题也遮掩不住。看看身边小偷的横行与劫匪的猖獗,老百姓心里也跟明镜似的。以为媒体保持沉默了,少报道治安案件,市民就能获得安全感,纯属掩耳盗铃。
当然,这也不是单纯地希望媒体保持沉默,而是“配合”,最好是充当有关部门的“传声筒”——想什么时候“发言”就什么时候“发言”、该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进行公共管理者可控的“正面报道”。这种心态是值得警惕的。说到底,是对媒体相关的“反面报道”不满,认为影响了城市形象。
维护城市形象、政府形象是必要的,原本无可厚非。但由此,就应该把媒体舆论监督的压力尽快转化为动力,以实际行动提升城市治安状况,而不是试图把形象建立在自欺欺人的幻象之上,企图以堵塞言路、抹杀媒体独立性和正义感为代价。要知道,纸面上或者广播里的安定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必然会让市民反感,失去对媒体的信任,也失去对政府的信任,从而产生更大的不安全感——从媒体正义的缺失人们自然会联想到公共管理的态度,从“赞歌”声声中人们自然会触摸到更大的生存危机。
在一个文明法制社会中,媒体必须要保持独立性,避免舆论监督沦为形式主义。如果一定要让媒体充当“传声筒”,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的传声筒,大众利益和民意上达的传声筒,而不是“听命”于公权力的舆论工具。从这个角度看,时下屡屡有出现的——公权力指责媒体“不听话”,倒不是一件坏事,折射出媒体对于使命责任的坚守,令人欣慰。 (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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