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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处方”早就该寿终正寝
 
文章作者: 2007-03-13 19:39:16 【字体: 】【颜色: 绿
    字迹潦草、涂涂抹抹、难以辨认的医师处方,遭到卫生部明令禁止。12日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3月13日《京华时报》)
 
    处方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早就该这样了。到医院看过病的人不难发现,现在一些医师开具的处方,不但字迹潦草、字体繁简不分,还使用一些极其不规范的特殊符号,患者看了又看,连蒙带猜,仍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时你去问吧,医师还不耐烦,丧着个脸就像别人“借了他米还了他糠”似的。可是,患者是给钱看病,就像花钱购物一样,有权利消费得清清楚楚,医师凭什么就用潦草、模糊等字来敷衍患者呢?何况,像处方这样对患者至关重要的东西,本就该将患者的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这些也是任何医师理应做到的。
 
    事实上,不仅处方要做到字迹潦草、不能涂抹等,病历也应该这样。因为,病历是疾病诊断、治疗等全过程的客观记录,也是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定证据。一定程度上说,病历书写的质量反映着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遗憾的是,时下各地医院的病历书写状况同样非常糟糕。太原市曾从42所医疗机构中抽取了360份病历、处方进行书写规范评比,竟没有一份是优的。大部分医院的病历、处方只是在病程、护理、手术等某一方面记录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记录不完善、字迹不工整等(据新华社)。不难预见的是,太原市医疗系统病历、处方书写水平只是全国医疗系统病历书写状况的一个缩影,太原市的病历、处方书写情况让人担忧,全国其他地方的医疗系统同样如此。
 
    那么,处方、病历书写做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真就那么难吗?老实说,并不难。我们还在读小学时,老师就要求我们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格式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等等。更重要的是,处方、病历等的内容本来就不多,即便是医师们一笔一划地,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更令人气愤的是,一些医院的医师往往不是“写不好”,而是“不写好”----有意写得让患者看不清,因为这些医师担心患者把处方单拿到医院之外的药房抓药,甚至将处方单上的内容抄录下来,重复使用,将会减少医院的利润。业内人士指出,不负责的处方、病历背后可能就是不好的医疗质量。
 
    卫生部此次能专门针对字迹潦草、涂涂抹抹、难以辨认的处方,采取强硬措施,这是非常难得的及时之举。但愿在《处方管理办法》面前,那些字体残缺不全、字迹潦草难辩的处方能得到有效遏制,患者拿着处方单到病房抓药时,毋须再揣测上半天。同时,也能让患者知道,自己花了那么多钱,到底吃了些什么药,这些药是不是必要的,低廉的等等。(大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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