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馆镇蛇地村委六斗米田村,商人违法征用集体农田建别墅,当地国土部门认定违法并多次制止,但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一直未能阻止。如今别墅已经建成,在入住仪式上,前来道贺的不乏开着公车的公务员。
之前有“最牛钉子户”,今朝有“最牛商人”兴建的“最牛别墅”。“最牛钉子户”为捍卫自己的私财而维权;“最牛别墅”无需商人自己来“捍卫”,法院裁定“事实不清,不予执行”来保驾;申请复议后,一年过去了,如石沉大海。公务员开着公车来道贺。有谁比农田里的别墅更“牛”呢?这沉入大海的何止是“石头”,农田里建起的的又何止是“别墅”?
真的是“事实不清”吗?我国法律规定,基本农田为集体所有,承包耕地的村民无权转让或出卖。陈某等商人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建住宅,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二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中国青年报及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对此作了报道。村民们对此非常不理解:违法事实是明摆着的,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怎么就拆除不了这栋农田里的别墅?法律的尊严何在?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的威力何在?违法建筑的底气何来?
“最牛别墅”为何固若金汤?“最牛商人”背后谁在给其撑腰?“最牛别墅”矗立谁在给其“添砖加瓦”?“媚商”早已成为一些政府官员的“秉性”,“拆不掉”的别墅,大摇大摆开公车前来道贺,已将官商的利益链、权力媚商暴露无遗。法院的“暧昧”,又将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突破”。
据悉,广西国土资源厅9月发出《关于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的通知》,研究近日决定对12宗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陈振贤非法占地案名列其中。“最牛别墅”是否得到依法查处,不仅对土地管理使用的正常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更是危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这此违法案件的查处,更要从中“挖出”可能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开着公车道贺者及隐藏者,还有在案件事实大白于天下后对“事实不清者”的查处。这并不以别墅是否被依法拆除而告终。
法治社会建设、正义社会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定程度上也是从各种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查处案件的相关程序,同时,增强司法建设。这此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是否会能发挥出如此的功效?另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权力进一步规范使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公权出租等有的是显性的,有的是隐性的,但都可能在一此案件中“露出原形”。“拔起萝卜带出泥”。拔起“最牛别墅”这个大萝卜,能否带出一堆“泥”? (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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