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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体制不改,彩票立法亦虚
 
文章作者: 2007-12-03 12:53:20 【字体: 】【颜色: 绿

    受到福彩开出亿元大奖的刺激,彩票立法的呼声再次被高调推到舆论前台。据12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丁锋在此间透露,首部《彩票管理条例》已提上国务院议事日程,并有望于明年出台。在内地发展了20年的彩票业,从而有望在2008年告别“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就在亿元大奖引起的猜测与质疑风波日趋高潮之际,仿佛为了给公众的质疑增添一个现实的注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法定代表人、副主任张伟华被诉受贿一案,正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审。从2002年江苏扬州的“彩世塔案”到2004年陕西西安的“宝马彩票案”,从第2004009期双色球伪造开奖直播画面事件到一人两次购买21注相同号码彩票获得亿元大奖的蹊跷,公众对于中国彩票业的不信任,简直可以用“无以复加”来形容。

    作为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作为政府筹资的一种方式,彩票被称为“微笑的纳税女神”。2006年,中国大陆彩票销售819亿元,跻身世界彩票销量第5名。彩票发行依靠的是政府公信力,而一次次彩票作弊事件的发生,最终损害的自然也只能是政府的公信力。通过彩票立法的方式,对彩票发行、销售、开奖及资金管理等环节作出明确规范,其实早在彩票正式发行之前就是一种必须——与我国“先上车后买票”的彩票业相比,其他国家的彩票业大多都是立法在前、发展在后。

    每一次彩票风波之后,民间都会产生强烈的彩票立法呼唤。事实上,《彩票管理条例》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开始起草,此后也年年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在公众的强烈呼唤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下,一部《彩票法》为何依然如此难产?当我们深入思考这个问题之后,《彩票管理条例》有望在明年出台的消息,未免也就有些“黯然失色”了。

  “宝马彩票案”后,新华社曾经发表文章指出,现行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各成一体的发行体制已经成为彩票业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它不仅带来产品同质竞争,而且拖住了一部系统的彩票发行管理行政法规的出台,还造成政企不分、监管不力。本质上,彩票立法之所以高度难产,关键正在于立法机关无法协调两大发行机构的部门利益。

    中国福利彩票中心隶属于民政部,中国体育彩票中心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两者各占据公益金的50%,且仍在纷纷要求扩大自己的公益金分配额度;而作为监管者的财政部,仅靠一个处的力量根本无法具体实施彩票监管职能,因而彩票发行本质上是一种政企不分的自我监管——亿元大奖遭受质疑后,我们只看到福彩中心官员的解释,而不见负有监管职责的财政部门负责人的表态,就是一个明证。利益诱人而又缺乏监管者,这正是彩票弊案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如果彩票发行机构不能从行政部门脱钩,作为企业并按市场规律运行;如果不能像重视资本市场一样重视对彩票市场的监管,成立类似“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之类的彩票监管机构,那么,单靠一部《彩票管理条例》恐怕依然很难改变彩票市场的种种乱象。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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