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新加坡商人王泉成在福建省安溪县建了一家四星级酒店。2003年开业后,因为多次拒绝县地税部门吃“霸王餐”,惹来专门针对其酒店的执法大检查。其后地税部门还强征“小姐个人所得税”、拒绝提供发票,王泉成的事业难以为继,只能选择离开。(《市场报》12月25日)
泉州市和安溪县两级地税部门胡乱执法的行为,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种“绝妙”,不仅仅是公报私仇,借此打击外资企业,而且更恶劣的是,滥用公权,私设税种。其实质是利用合法的公权力,非法侵害或剥夺受害人或受害企业的利益。试问“利”字当头,且可名利双收,执法部门怎能不巧立名目,巧取豪夺?一旦这种思维固化和放大之后,则更容易形成一种执法上的依赖和惯性。这是一次对合法伤害权的极致发挥。
然而,泉州和安溪两级地税部门的荒唐举动,却从2003年至今5年之后,才被媒体披露出来,而且近5年时间里,地方税务部门还能够变本加厉地“折磨”不听话的外资企业,试问如此恶劣的投资环境,难道地方政府和上级官员就没有一点觉察?难道相关官员就可以视若无睹,任其胡作非为?真是叫人难免生疑:莫非“洪桐县里没好人”?显然这里面存在一种潜规则,一种合法伤害权的潜规则。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自己似乎永远是权力的执行者,而黎民百姓则永远是待宰羔羊。他们并不知道权力来源于权利,他们自以为手上的权力是上级给的,却不知道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的纳税供养了他们的道理。所以,这类官员一旦掌权,想的不是如何为人民服务,而是如何巩固自己的位子,如何让提拔他的上级满意,如何捞到个人实惠,如何胡作非为,腐化堕落,甚至搅成一团,同流合污,唯部门利益至上,否则想在部门或是地方立足都难乎其难。
正如吴思在《潜规则》一文里所说,如此的利害格局摆在面前,各种敲诈勒索的花样早晚也要被创造发明出来。吴思总结说,“总之,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用古汉语一个简洁贴切的词来表达,这叫‘势所必至’。势之所至,潜规则生焉。”而在泉州和安溪两级地税部门心里,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可以转弯抹角将它装扮起来——税收,不管是“小姐税”,还是“城市房地产税”,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清朝官员张集馨尝言,“小民终岁勤动,所得几何?赴仓纳粮,任听鱼肉而不敢一较。”更心怀愧疚地表白:“余居是官,心每不安。”笔者不知那些地税官员弄这么多苛捐杂税时,心有不安否?而且面对的是外资企业,假若传播开来——现在已经媒体曝光,恐怕就具有国际影响了。笔者不禁担心这事该如何收场。
而深究起来,征收“小姐税”这类荒唐的笑话,暴露出更本质的问题。之所以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关键是由于官员推荐选拔任用体制所限,使得民众在官员任用提拔过程没有参与权、发言权,更不要说决定权了。只不过,一旦权利觉醒或是重新激活,所有的公权秩序和利益格局,必定都要重新打破。(叶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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