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观音桥商业步行街一家烧烤油炸店铺,因店名“另类”,引得过往市民议论。这家取名“BT烤翅”的店铺,经营鸡翅、肉串、奶茶之类,其广告宣传语称:“玩滴就是变态”。(12月5日《重庆晚报》)
卖烤翅就是卖烤翅,这跟惹人眼目的“玩变态”有什么干系?据店主称,两个月前他提出“变态辣”的创意,是为了“贴切”形容这种烤翅超乎寻常的辣,而广告语只是为了刺激消费,没有多做其它考虑。
商家只图自身利益而把“商德”弃之不顾的事情,要说时有所见。仅就标新立异的取店名来说,长春曾有一家面馆打出“勾魂面”的牌匾来招徕顾客,河南安阳一家理发店取名“执发者”,结果引得执法者接报前去查处。虽然重庆的烤翅店老板直言不讳地宣称就是“玩变态”,而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勾魂面”和“执发者”之类,其实也是难脱“玩变态”的影子和嫌疑。
商家出于各种目的的“玩变态”,有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迅速就能令其恢复“常态”。而有些,鉴于游戏规则的不够完善,未必立即能够责令改正。所以,公众的道义取向和判断标准,就显得极为重要了。老实说,想出“变态烤翅”的商家,其实是巴不得社会公众对种种绞尽脑汁的“恶搞”行为,都能无底线地给予麻木宽容和认同,甚至到了不以为丑、反以为美的地步,不但不去指责“玩变态”,还会心甘情愿地掏钱“买变态”。因此,假如在形形色色的“玩变态”面前,绝大多数的公众能自然而然地想到“不失态”,不给这种雕虫小技提供赢利的机会与条件,那么他们搜索枯肠寻找馊点子、歪创意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大打折扣了。
商家“玩变态”最怕公众“不失态”。与其动辄对层出不穷的“恶搞风”见一回、骂一次,倒不如换个方式,静观其变。当“玩变态”者纷纷感到“玩”不来实际利益时,哪怕你再鼓励,他也不愿多“玩”了。(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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