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5日《现代快报》报道,流行歌曲排行榜、电影票房排行榜等榜单很常见,可小偷排行榜你听说过吗?南京市下关方家营247号一家杂货店开张3年,“几乎天天被偷”,店老板忍无可忍之下自制了一份“小偷排行榜”挂在货架上,想起到警示作用。店老板称,自从有了“小偷排行榜”,店里再也没有丢过东西。
店老板是在“又气又急又心疼”的情况下,“萌生一计”。其实,“小偷排行榜”制作很简单——在一张大白纸上,上面用红字列举了14个小偷:“炒盒饭的男偷袜子,30多岁;女学生偷香水、钢笔、文具;中年男偷电筒,40多岁;高个子穿黄上衣男偷手机套,40多岁……”在“排行榜”上还写着“如果再抓住,决不留情报110。希望小偷保留一点自己的人格!”不知是“报110”起到了震慑力,还是“保留一点自己的人格”的提醒起到了作用,其结果是“店里再也没有丢过东西”。
今年初,曾有媒体报道,广州业主们为防盗挖空心思,在家里显要位置挂自己当武警时的照片、借警察帽子放在私家车显眼位置、出远门的时候把马上回来的留言条贴在门上……这一防盗“高招”也被外地所校仿。据悉,在武汉,也有居民借来警服挂在家里,防止小偷的光临。看来防盗的高招真值得传播与推广。“小偷排行榜”既然收到了良好效果,何不加以推而广之呢?连律师也认为可以提倡:“陈老板为了防盗挂出‘小偷排行榜’,此举不失是一种防盗方式,它没有社会的危害性,是可以提倡的。”
有人曾将“警服防盗”比喻为画饼充饥,只起到心理安慰的作用,是对社会治安现状感到恐慌,进而产生的过敏反应。与“警服防盗”的防盗策略有所不同的“小偷排行榜”,一定程度上是“防盗警服”的“升级版”。鉴于店面不可能用“警服”来吓唬小偷,于是,只能选择他法,“小偷排行榜”就这样在万般无奈下应运而生。
为何不让穿着警服的警察来处理小偷呢?为何穿着警服的警察没有维护好所辖区的社会治安呢?从“小偷排行榜”来看,这一带的小偷可谓猖獗,仅一个店面被偷盗的次数都达到可“排行”的程度,这一地带的偷盗行为不能不说是相当“严重”了。人民警察哪里去了?“小偷排行榜”可以“保护”一个店面的“安全”,更多的店面谁来保护?联想到民间抓小偷联盟或反扒民间组织屡屡遭遇身份尴尬,预防与打击偷盗到底是谁的责任?我们啥时候才能享受“天下无贼”的安全?民间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防盗高招,也是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打击偷盗行为不力的讽刺。我们期待的是来自政府职能部门预防与打击偷盗行为的高招。 (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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