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于丹在湖南浏阳文庙“开坛讲学”,为浏阳市科级干部、中学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精彩解读《论语》,3500余名听众随着于丹一同追觅古代先贤孔子的声音。据悉,《于丹〈论语〉心得》已成为浏阳市干部的必读书(12月13日《长江晚报》)。
于丹火了,“学术超女”的锋芒盖过“娱乐超女”,从推崇学术的角度看,殊为难得。而且,于丹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解读《论语》,也有一定的可读性,也能给人一定的启迪。但是,把于丹上升到“必读”的形式,而且以行政命令加以强制,却让人如芒在背。
学术的自由,既体现在研究者的自由,更体现在接受者的自由。我尊重你的发言权,但你也要尊重我的不接纳权,这是双向的。对于丹的解读,毁誉历来相半,这种以强制方式列为必读,无疑是对另一半人学术自由的干涉。
且不说,《论语》博大精深,于丹的解读也只是一种仁者见仁。就说儒家本身,也未必全是精华。自古以来,儒、释、道三家即存在冲突、争斗,在一些观点上,三家(乃至百家)各有所长短。将《于丹〈论语〉心得》列为必读,和汉时独尊儒家颇为形似,而这无疑与“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精神相背离。
有人喜欢《论语》喜欢于丹,那就随他喜欢去;有人不喜欢《伦语》不喜欢于丹,也请尊重他的自由。总不能因为部分人的喜欢,就强制所有人都去喜欢吧。这里,并不需要公权力的身影,并不需要“长官意志”。
据称,“读《于丹<论语>心得》,对于形成和谐的心理素质、提高干部行政能力很有帮助”。问题的关键是,一本好书好比心灵鸡汤,阅读应该是愉悦性的。这在《论语》等主要给人带来人性启迪、让人思想升华的书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但这种强制阅读,显得太过于功利,而且很容易让人产生逆反心理,从而降低阅读效果。
于丹解读《论语》,也应该崇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课总是要收讲课费的,笔者想问,于丹在湖南浏阳文庙“开坛讲学”,到底由谁埋单?从出席对象来看,似乎是由财政埋单,无疑就有“公款追星”之嫌。而中央是严禁“公款追星”的,这里的“星”,不仅是“娱乐超女”,也应该包括“学术超女”。可见,这里于丹取财未必有道,而“必读于丹”,更存在种种谬误。(乔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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