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是一个以彝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现有42个民族成份、14个世居民族。近几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总体取向,紧扣“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开创和谐凉山新局面”工作主题,实施“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打造一核、一极、五区、多点,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着力抓好农业振兴、工业强州、旅游突破、交通先行、改善民生五大重点,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工业凉山、富裕凉山、和谐凉山、文明凉山、生态凉山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是我州加强民族团结、全面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具体体现。我们要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努力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一、立足跨越发展新形势,推进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凉山的一切工作都与民族工作息息相关,都与民族政策紧密相联,抓好了民族工作,就抓住了凉山发展的根本;抓住了民族政策,就抓住了凉山稳定的根子。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构建和谐凉山提供重要保证。
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20年,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我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我州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富裕。
二、立足构建和谐社会,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
各民族不分大小、历史长短、所处发展阶段高低,一律平等。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党民族政策的基石。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刻认识民族平等政策的极端重要性,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在履行发放许可证书、开展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职责中,尤其是在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等安全检查中,不得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不得有影响民族关系的言行,一经发现违法情况,要立即纠正,严肃查处。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障民族平等的规定,各类宾馆、商店、餐饮等单位不得拒绝少数民族群众入住、购物、饮食;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中不得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增加录取条件、提高录取标准;各类医院对少数民族患者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三、立足共同繁荣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我州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但二元经济结构、城镇和农村之间、经济和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较突出。我们要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资源的竞争优势和区域的比较优势,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力争在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有新的突破。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散杂居贫困地区多数地处山区,发展经济首先要解决通路、通讯、通电和饮水等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增加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散杂居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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