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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法院和谐司法促平安
近年来,普格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司法为民,为创建“平安普格”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今年2月,青神县瓮家乡农民工罗学名终于拿到了被普格县某单位拖欠2年多的血汗钱8850元。此时的他已经在普格县法院守候了整整一个星期,从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这笔钱时,他已是热泪盈眶,激动不已。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他亲眼目睹了法院执行干警为了他这笔钱多次跑政府汇报、跑信访办、和被执行单位协调…… 今年7月,一辆人民法院的小车穿梭在普格县花山乡友谊村蜿蜒的深沟里,这是普格县法院三名干警登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车在路上颠簸几个小时,正要翻越最后一个山梁的时候,天空突降大雨。车在黄泥路上又稀又滑,还差点滑进了山崖,最后在几个老乡的帮忙下,才冒雨将车推到了原被告的家门口。原告陈某和被告何某看着已是泥人的法院干警,深受感动。庭审进展顺利,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了夫妻的债权债务及财产分割。天色渐晚,村民们又看见这辆人民法院的白色小车,在泥泞的路上颠簸着,慢慢消失的朦胧的夜色中。 这是普格县法院便民诉讼的一个缩影。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普格县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3件,结案189件,结案率达93.1%。今年上半年,普格县法院共新受理各类案件183件,共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145件。普格县法院在案件的审理、执行中,严格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在今年上半年审结的51件民事案件中,调解28件,调解率达54.9%。法院经常主动上门,深入田间地头或农户家中审理调解各类案件,仅今年上半年就巡回开庭达21次。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影响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徐德云 本网记者 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