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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2月25日,雷波县公安局召开全局民警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了“12.19”全省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以及《凉山州公安局关于开展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雷波实际,切实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检查处理力度,经雷波县公安局研究决定:从2007年12月25日开始至2008年2月5日结束,在全县开展历时43天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雷波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联动互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整治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与其他民警将在全县布点设卡,严查酒后驾车行为,并根据雷波实际,加大巡查力度,让酒后驾车人员无处可逃,一旦发现有人涉嫌酒后驾车,不管是什么人,一律先行拘留后严肃查处,绝不讲情面。 (刘亨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