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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上午9时,专案组对情况进行了汇总。得出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作案特点:嫌疑人应该是彝族,年龄在33岁左右,身高约1.70米,体态中等,胆大,选择作案时间在晚上8时至凌晨,并通常事前踩点,有专门的作案工具和开保险箱及防盗门的技术,以盗取钱财为目的。 抓捕 在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后,专案组将侦查重点放在了金某、阿登某某、曲比某某等三人身上。这时,治安科长苏春明忽然想起几年前他在刑大时曾办理过曲比某某一案,如今这个曾连续作案4起、被判7年徒刑的曲比某某应该刑满释放了。专案组找出曲比某某几年前的作案照片对比,发现和“9·29”案件的撬压痕迹十分相似。无独有偶,这时侦查人员又得到重要线索:曲比某某的确在城区租有一套出租房。 专案组立即派民警前往出租房,摸清情况。 上午10时,民警来到曲比某某的出租屋前,发现出租屋卷帘门半开,门内有1辆车牌号为川WB9255的摩托车。侦查人员记住该车牌号后,当即返回指挥部,组织警力准备实施抓捕。可是当专案组民警再次前往出租房时,发现卷帘门已经关上,嫌疑人离开了。 于是专案组立即下达命令,以摩托车找人,抓捕嫌疑人。 中午12时,侦查员马林康、约其伟古在美姑县农行门口发现了牌照为川WB9255的摩托车,二人立即向专案组报告,请求支援。接报后专案组立即增派4名警力到农行周围布控。10分钟后,见一男子欲骑上摩托,埋伏在四周的抓捕人员猛冲上去,将该男子按倒在地,将其制服,并当即在其身上搜出被盗支票1张。 抓捕成功后,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对出租房和犯罪嫌疑人乡下的家中进行了搜查,搜出被盗雷管900发,并缴获金银首饰、衣服、毛毯、电脑、电动机等大量赃物。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至此,备受关注的“9·29”特大爆炸物盗窃案在48小时内宣告侦破。 刘颖 杨亮明 本网记者 陶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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