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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会理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石仕品生产销售伪劣复烤烟叶一案。 2007年2月以来,石仕品(现年41岁,会东县人)伙同他人,租用会理县南阁乡海溪村原供销社分社场地,低价从会理、会东等地收购劣质烤烟,采用选叶、粉碎、添加色素上色、复烤等办法,加工生产出烟末碎片及成品烟片18.39吨,准备出售牟利,被会理县烟草专卖局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查获。经鉴定,送检样复烤烟叶为非正常复烤烟叶,且添加有大量对人体有害色素铅铬黄。 会理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石仕品伙同他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石仕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本网记者 张义 甘晓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