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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彝族群众没有上法院解决矛盾的习惯,以前法官们都认为这是由于语言障碍、诉讼费用、没有证据等原因造成,但“携手‘德古’共护和谐”的做法一经实施,法官们都说,原来,其中的原由并非如此简单。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德古”依据和凭借的并不是他们本人或少数人的意志,而是彝民族积淀深厚的传统道德。这些真、善、美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惩恶扬善,扶持弱小、抑制恶霸,始终维护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德古”公平调解矛盾的过程也就是调集整个社会真、善、美的价值观及其舆论,给予不道德的人和事以强大压力的过程。法官们都说,聘“德古”为特邀人民陪审员的做法非常好,它的很多益处单凭法官是无法实现的,它将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本报记者 秋丽)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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