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西昌市宁远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农科路口一家维修自行车的摊点有人利用修车、配钥匙做掩护,暗地从事买卖赃车的活动。 经过调查摸底,民警们锁定了嫌疑人,并对他展开布控。11月1日中午,这位50多岁的摊主收购了一辆蓝色的电动自行车,随后把车转移到距修车摊点50多米外的出租屋中更换了车锁。到了下午3点多钟,摊主又把车骑到西乡乡临河村1组的一处农家。民警们跟随他来到此处,并果断采取行动将他挡获。在这间农房里,当场查获5辆被盗电动自行车。 在接下来的审讯过程中,嫌疑人周某(男,57岁,内江市资中县人)如实交代了自己从今年9月起,先后出售了6辆被盗的电动车销往西昌附近农村市场。民警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如数将这6辆车追回。另在他农科路口的出租屋内查获2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查实,已有14辆电动自行车经周某进行销赃。办案民警郑军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丢失电动自行车的失主,请带好身份证和购车发票前来派出所认领。 据悉,根据我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脏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的行为,构成窝藏罪、转移赃物罪、购赃罪和销赃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黎克元 张红莺 本网记者 徐舫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