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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案情的明朗,徐勇、张成根、黄薇、叶春贵等13人被依法逮捕。 数罪并罚 杨老大等人栽了 “杨老大”等人的案件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后,于今年3月31日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杨建华等人仍然负隅顽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并否认了自己在侦查阶段已经承认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罪名也百般辩解。公诉人与被告及其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公诉人指出:“在坐的被告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清楚要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况且你们已在侦查阶段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也签字认可了的,现在法庭上翻供完全就是狡辩,对于被告这种不老实的态度,请求法庭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最终,公诉人缜密的思维,清晰的举证,精彩的发言,雄辩的批驳,令被告人哑口无言。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建华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和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张成根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其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应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被告人徐勇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且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叶春贵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黄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判决宣布后,被告人均认罪服法,没有提出上诉。 姚辉琼 本网记者 程宗萍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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