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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1日,会东县新云乡团结村团结砖厂发生一起纵火杀人案。 □由于火灾现场遭到严重破坏,嫌疑人未能及时抓获。 □州委书记吴靖平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侦破案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专案组历时18个月,辗战四川、云南等地,终于在今年5月28日,将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2005年11月21日凌晨3时许,一股浓烈的烟雾伴随着长长的火舌直冲夜空,照得会东县新云乡团结村团结砖厂如同白昼。“着火了,着火了!”人们的惊叫声和警报声此起彼伏。此时,工人王友年的住房已笼罩在一片烈焰之中,民警和工友们迅速投入灭火救人的战斗,并将被火烧得不省人事的王友年及女友高英送到了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经过对火灾现场的认真勘验,公安机关认定为故意纵火。 案情重大,刻不容缓。会东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11.21”专案组,迅速投入案件的调查工作。他们再次来到火灾现场,希望能找到有价值的物证。但遗憾的是,火灾现场的清水和的油渍已混为一体,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物证,答案只能从受害人身上去寻找。 专案组民警随即来到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医院里,王友年已完全失去知觉,处于极度昏迷之中。重伤的高英含糊不清、断断续续地陈述着她与王友年的陈年旧事:他们之前生活在云南巧家,她与前夫离婚后,便同王友年住在了一起。王友年要离婚,他妻子却不肯,其妻弟还殴打王友年。后来,经王友年侄女王红介绍,他们认识了在会东县新云乡团结村开砖厂的老板舒发胜,便双双来到了会东县。 根据受害人的陈述,专案组决定从三个方面加大案侦力度:围绕王友年、高英、舒发胜的家庭、社会背景展开查访;以砖厂为中心,辐射周边乡村,在群众中展开查访;深入到受害人生活过的巧家县,对王友年和高英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进行查访。三路人马分头出击,很快便摸排出了几十条线索。经过认真梳理、反复甄别,一个名叫陈卫莲的人凸现了出来。 难道陈卫莲就是制造纵火案的黑手? 陈卫莲,女,50岁,砖厂老板舒发胜的前妻。1984年她与舒发胜结婚,那时的舒发胜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结婚以后,两人常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得不可开交,2004年底,两人终于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后,陈卫莲留在了自己的“老屋”,尽其孝道,用心赡养年近九旬瘫痪在床的婆婆,悉心养育未成年的幼子。并凭着勤劳的双手,办起了宾馆,生意日渐火红。 而离婚不到一年,舒发胜便与19岁的王红搅在了一起。陈卫莲心生妒忌,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她多次找到舒发胜,要求复婚,都遭到拒绝。心有不甘的陈卫莲便把气出在了由王红介绍来厂的王友年和高英身上,她不顾“老屋”距砖厂70多公里的路程,时常到砖厂辱骂王友年和高英,要他们离开砖厂,否则就叫他俩“难堪”。 “陈卫莲极有可能就是纵火案的黑手!”但是,最关键的证据却将她排除了,案发时陈卫莲根本就不在现场。 “那么陈卫莲会不会雇人纵火呢?”专案组民警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 就在这时,医院传来消息,王友年因抢救无效死亡,纵火案上升为“纵火杀人案”。 侦案民警往返与砖厂与会东大桥区之间,从陈卫莲与舒发胜,到陈卫莲与王红、以及王友年和高英的矛盾纠纷和各种社会关系进行深入细致的查访。终于从陈卫莲的社会交往中寻觅到了她的“破绽”,案发前,她与一个名叫廖得根的人接触频繁。廖得根,男性,41岁,四川什邡市云西镇人,农民,无犯罪记录,案发前在会东。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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