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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送法下乡受欢迎 “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感谢人民法院,我给你们磕头了!”10月27日,68岁高龄、满头银发的老婆婆杨某某拉着金阳县人民法院派来法庭庭长陈雪竹泪流满面地说道。 金阳县派来镇光明村一组秦某系杨某某之子,因秦某多次毒打杨某某经村组多次调解无效后,68岁高龄的杨某某将不孝子秦某告上了法庭。 金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考虑到老人年纪大行动不便,而且经济拮据,于是派出巡回法庭到老人家就地办案,并且免除了老人的全部诉讼费。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做秦某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就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秦某和围观群众进行了讲解,秦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当场给母亲杨某跪下乞求老人谅解,并保证以后绝不会再打老人。 “听人家说打官司又要请律师又要交好多钱,我以前没有钱一直不敢告他,这次是实在没有办法才去法院告他的,想不到你们不要一分钱还亲自到我家来开庭,给我主持公道,你们真是青天大老爷哦!”老人还在不停地唠叨。 “法院到院坝头来开庭,我活了70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今天算是开眼啦,像这种法院我们是天天欢迎哦!”73岁高龄的邻居王某也忍不住插上了几句。 刘成渝院长的一席话道出了金阳县法院开展巡回法庭的目的和意义:“没有固定的地点,村头村尾、房前屋后、田间地角、草坪屋檐下、羊圈牛栏旁都是开庭的场所;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高高在上的法椅,没有封闭的法庭,只有一颗熠熠生辉的国徽,哪里需要哪里就有我们的人民法官。”“巡回办案就是在纠纷发生地公开审理案件,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让知情者和广大群众耳闻目睹案件的审理过程,增加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在确保公正审判的同时,也让围观群众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金阳县法院送法进农村、走进当事人家开庭的这种方式,为住在山上和交通不方便地方的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据了解,2007年以来,金阳县法院采取利用赶集日送法下乡搞好法律宣传和巡回办案方便诉讼当事人相结合的方式,按计划对金阳县5个片区进行大规模法律宣传5次,受教育群众达1.2万人以上,巡回法庭审结的民事案件达到了全院案件数的30%以上,对确实有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2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2万元以上。真正将“四项承诺”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落到实处,为金阳的安定、和谐积极贡献力量。 薛伟 本网记者 果布柳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