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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检察院实现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为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自身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目前西昌市检察院已在全州率先实现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西昌市检察院在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必须对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不间断的录音或录像。这样不仅有利于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而且有利于加强对讯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犯罪嫌疑人诬陷干警,加强对干警的保护,促使侦查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提高办案水平、规范办案行为,可以说,这是西昌市检察院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西昌市检察院投资20余万元建成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讯室,建在与办公区相对隔绝的地方,保证了讯问过程不受干扰。审讯室内配有两个摄像头,360度全景快速球形高清晰摄像头可用于多角度拍摄,固定角度摄像头用于拍摄讯问人及讯问室全景,审讯室内的声音信号与图像在讯问过程中会同步传输到办公区内主控室的显示屏上。 为了保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更具权威性,西昌市检察院在档案资料保管上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每盘同步录音录像带同时刻录成3份VCD光盘,一份作为母盘,封存后交档案管理人员保存;一份作为证据随证据移交;一份由侦查部门留存。母盘作为原始证据,必须经讯问人、被讯问人、录像技术人员同时签字封存后才能交档案管理人员保存。一旦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录像资料复印件的真实性有争议时,侦查机关出示的母盘因其保管程序的完善,证明力不受影响;通过画中画显示屏,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签字的母盘就是所录制的内容,使视听资料的可信度不打折扣。 去年以来,西昌市检察院已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讯问犯罪嫌疑人50余人次。 (杨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