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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午,西昌铁路公安处普雄派出所教导员卢勇带领民警巡线时,发现一名过路的老乡怀抱一只野鸡准备拿到市场里出售,立即引起民警的注意。 经向林业公安机关咨询,野鸡又称“环颈雉”,因颈上有白色羽环而得名,雄雉头顶部为绿色,两颊有鲜红色肉冠,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严禁偷捕和宰杀的,更不允许销售和食用。 民警随即对该老乡进行了批评教育,将未来得及出售的野鸡解救下来。经过民警的观察,被救野鸡是一只雌性,并且尚未成年,由于受到惊吓,该野鸡的腿部有轻微的擦伤,民警买来了消毒药物给野鸡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之后给野鸡喂了一些食物。 10月17日中午,西铁普雄派出所所长吉木木呷带领派出所青年民警利用休息时间驱车赶到20公里外的自然林保护区将被救野鸡放飞。 王晓丹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