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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昌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阿的阿木在刑满释放后又盗窃铁路运输物质,系5年内再次作案的累犯,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1年阿的阿木因犯抢劫罪被西昌铁路警方抓获,而后被西昌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3年10月,阿的阿木刑满释放。2005年12月11日晚,阿的阿木伙同他人从漫水湾火车站窜上25402次货物列车,当列车运行在联合乡至新凉火车站区间时,两次从列车上掀下价值67500元的贵州产“黄果树”牌香烟27箱。案发后,西昌铁路公安处迅速展开案侦工作和追捕工作。当案侦民警在前往抓捕时,阿的阿木已逃窜。后在追逃破案行动中将其抓捕。 (吴光辉 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