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日,雷波县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县局机关现有党员民警情况,为有效推进雷波县公安局党建工作,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报县直工委和县政法总支批准,将原县公安局一支部和二支部整改增加为治安系统、侦查系统、交警办公、缉毒监管及老干部5个党支部。
该局各支部按照组织建议及时选举产生了党支部委员,使每个党员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 (刘亨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