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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宜平、郑胜虎又带起阿木沿着门诊部那条街多方走访,忙碌了几个小时,到中午14时,仍一无所获。万般无奈,孙宜平、郑胜虎带着阿木驱车赶回甘洛。 他们与其他民警一道又投入案侦工作,重点走访则沟学校学生及周边群众。至6月30日凌晨2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6月30日天一亮,民警又开始案侦工作了。经过多方排查走访,两条重要线索很快浮出了水面。 6月30日上午8点10分许,郑胜虎在走访中,获取了一条线索:事发当时有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记下了肇事的红色小汽车号码为57545,几乎同时,孙宜平也获取一条线索:一名驾驶员称事发当时,他从现场经过,肯定肇事车是一辆红色轿车,号牌为川L5××××,后四位数因时间较长忘记了。综合两条线索,确定肇事车号牌为川L57545,经网上查询比对,确认肇事车为川L57545号红色桑塔纳轿车,车主为峨眉山市双福镇的刘某某,在乐山市交警支队峨眉山市大队双福中队的大力协助下,很快获知刘某某几天前驾驶川L57545号红色桑塔纳轿车前往西昌去了,其手机尾号为80325。 电话里的审问 抓获刘某某是突破全案的关键。从绵阳短训完赶回甘洛的蒋勇大队长召集民警研究下一步工作,决定由具有丰富事故处理经验的孙宜平通过电话审问刘某某。 孙宜平拨通了刘某某的电话,问道:“你在哪儿?”刘某某并不回答,而是反问道:“你是哪个?”孙宜平装着老熟人的样子半愠半怒地说道,“你还问我是哪个,我们28号早上在峨眉还见过的,你咋就忘了呢?”可是,无论孙宜平如何提醒,刘某某还是记不起来,心里有点虚,用颤抖的声音继续反问道:“你是哪个?”“你想我会是哪个?这两天会有哪些人找你?”孙宜平这么一说,刘某某的声音更颤抖、更紧张了,仍然继续问:“你是哪个?”孙宜平凭借多年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审讯犯罪嫌疑人的经验感到时机成熟了,严肃认真地说道:“我是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孙宜平。”这时,刘某某沉默了,孙宜平继续攻心:“你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6月28日下午4点,在甘洛一所小学附近,发生了一起车祸,驾驶员把受伤的学生抱上车,逃离现场……你应该听说过吧?”通过半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一直沉默的刘某某终于一口气叙述了当时的经过: 6月28日上午9时,刘某某驾驶川L57545号红色桑塔纳轿车搭乘母亲彭××,女儿刘××从峨眉山市双福镇家中出发,向西昌方向行驶,16时许,在208省道39K+200m处撞伤阿木,将其抱上车逃往越西县城后,由其母彭××将阿木带至越西县丁氏中医门诊部包扎伤口,塞给阿木300元钱后,将其弃在越西县城,刘某某驾车与家人逃往西昌。 接到甘洛警方的电话时,刘某某正在冕宁车管所内,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后悔,并心悦诚服地对孙宜平说:“我把母亲、女儿安顿好后,就来甘洛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王方泽 钟玉成)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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