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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人陈其寿伙同他人以为人“作法消灾”为名,趁机调包窃取财物。近日,被喜德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退赔所盗现金。 今年2月26日,陈其寿伙同周林、燕子3人窜至喜德县城,共谋“发财”大计。3人商议,由周林踩点,燕子“吊”人,陈其寿充当“大师”,利用迷信的方式伺机作案,并于当日中午在一商店买了四扎冥钱,后在粮贸中心附近的铁路边,陈其寿、燕子等人见一妇女洪某某,谎称她家会有血光之灾,见她相信后,陈其寿称可作法消解,但需拿钱来作法化解,让洪某某将身上所有的钱拿出来“作法”。洪某某因急于为家人消灾信以为真,便将准备存入信用社的20000元钱悉数掏出。陈其寿让周林帮洪某某将20000元装在黑色袋子里,之后便叫受害人将装钱的黑色袋子放在地上闭上眼睛对着太阳念经,陈则乘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装有冥钱的黑色袋子将洪某某装钱的袋子调包,然后将装有冥钱的袋子装在洪某某的裤包里,叫其回家放在枕头下,3天后才能拿出来,并告知不能给任何人说,否则就不灵验。事发后,陈其寿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余两人逃脱。 (冯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