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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枪支获刑一年
 
文章作者: 2007-05-14 10:30:21 【字体: 】【颜色: 绿

 

    4月25日,非法持有枪支的韩某某被木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12月11日,木里县沙湾乡纳瓦村村民韩某某因家庭琐事与其母王某某发生争吵,韩某某便用私藏在家中的小口径步枪威胁其母。公安机关接报后将韩某某抓获,并从其家中缴获一支火药枪和一支小口径步枪及一些制枪的原料。

(李春蓉  冉秀丽)

(来源:《凉山日报》新闻网)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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