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凉山新闻 >> 凉山法制 >> 正文
敲诈钱财 这伙人频演苦肉计
 
文章作者: 2007-03-16 10:21:28 【字体: 】【颜色: 绿

 

    2006年8月18日晚,有4个小伙子到德昌县城的一家餐馆吃饭,吃了一会儿,只听他们大喊老板:“鱼汤里的玻璃把我们舌头弄出血了!”老板闻讯,慌慌张张地跑上前去一看,果然看见一小伙子的舌头在流血。4个小伙子打电话报了警,一会儿,警察来了。老板对警察说:“没得事,我马上把人送到医院治疗,我们自己解决。”老板觉得这4人很面熟,只是叫不出名字,也没有想到其中有诈。

    到了县人民医院后,4人中的瘦高个对老板说:“不住院了,私了算了!”当时老板只带了300元钱,对方嫌少说还是住院。住院后医生叫受伤的小伙子缝针,但他却坚决不缝,叫他用纱布压伤口,他也不压,反而不停地擦伤口。3个小伙子不准老板离开,并出手打了老板及其家人。老板怕出事便答应和对方协商解决,最后给了对方2200元才罢休。临走时几人还威胁老板不准报警,否则叫他开不成馆子。第二天,老板检查餐馆时发现了二楼门角有一小撮玻璃渣,这才明白自己可能被诈了,但为时已晚。

    两天后的中午,3个小伙子到德昌县城郊的三棵树某豆花饭店吃饭。几人点了几个菜,吃了十多分钟后他们大喊老板,说饭里有东西把嘴巴划出血了。他们把吐出来的饭扒开让老板看,只见饭中间有一块2公分长的锋利玻璃。之后老板带他们到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检查,医生都说无大碍,只给他们开了点儿药。后来那几人闹着要让伤者住院,之后又提出要老板拿4000元给他们疗伤并了结此事,万般无奈之下,老板只好拿出1500元才让这3人离开。

    那一段时间,德昌县城的餐馆里接二连三地有人称被菜里的玻璃划伤。

    德昌县个私营协会食品饮食行业分会于2006年8月24日向德昌县委主要领导作了书面报告:“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据许多受害个体业主反应,在德昌县境内出现了一个疑似诈骗个体企业主的团伙,他们以吃到玻璃渣或化学药品假中毒为由,找个体户无理取闹,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其受害金额最多的达2500元,最少的500元。广大个体户人人心惊胆颤,苦不堪言,此事在个体户中反响很大。”了解情况后,县委分管领导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坚决打击。随后警方迅速出击,不久,此案告破。

    经查,2006年7月24日至8月20日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德昌的何开华、周祥雄等9人时分时合,先后邀约到德昌城区的各餐馆吃饭,其间自己用玻璃划伤舌头敲诈店主钱财。敲诈金额从1500元至3700元不等。其中的甘某在作案时还未满18岁。

    这伙人每次作案时都有分工。"我们找家馆子吃饭,在吃的过程中你用玻璃把舌头戳出血,剩下的由我们说。"同伙何某对甘某说。他们在街上的诊所捡注射药瓶敲碎后当道具,甘某曾用玻璃划伤舌头两次,一次分得80元,一次分得300元。      

    他们用玻璃划自己的舌头是动真格的,胆小的人还真要现“黄”像。有一次他们在某餐馆故伎重演,按约定此次该胡某来划舌头,胡某事后承认:“由于我怕痛,不敢自己划舌头,就叫他们拿起玻璃在我舌头上戳了两下,但他们没轻没重地就划深了,我的舌头流了很多血,而且很痛。大家要我把菜和玻璃一起吐在桌子上,等老板来看。”

    这个团伙的人均为德昌人,他们经常在县城聚集,有些还与餐馆老板有些面熟,但是他们的胆子还真大,作了案还要先报警。

    经过努力,德昌县人民法院为受害者追回了部分钱物。2007年2月12日,经德昌县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主犯何开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据办案人员说,业主遇上这种事总想息事宁人,这就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像那次警察去了两次,结果还是被老板支走。这些人就是利用被害人不想把事情闹大的心理,伺机作案,作案后又对被害人实施要挟,勒索被害人财物。所以此案提醒餐饮业主在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的同时,还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各种方式的诈骗活动。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共2页9 7 3 1 2 4 8 :
(来源:《凉山日报》新闻网)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点击数: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