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被罚活该
3月12号,宁南县新华乡田坝村一电工员因偷电被查处。
电工员肖应奎早在2001年就开始利用村电工员这一职务之便偷电,只因证据搜集不足而无法对其进行处罚,今年3月初,在获得确凿证据后,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肖应奎2006年至今收取电费的帐本,在事实面前,肖应奎对偷电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肖应奎从2006年1月13号至今年2月28号,肖应奎累计偷电33802度,造成县电力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4197元。
根据相关规定,肖应奎在补交窃电电费的同时,还将受到1到5倍违约使用电费的处罚。
(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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