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名民工领回血汗钱
近日,宁南县法院依法调处执行了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为23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8万余元。
自2002年以来,宁南县四和人造板有限公司开始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金额大,涉及人员较广,有云南省巧家县和宁南县、德昌县和西昌市的民工,拖欠工资有几十元、几百元、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拖欠金额高达48万余元。4年间,民工们多次索要,但四和人造板有限公司以无钱为由迟迟不予兑付。无奈之下,何萍、张春寿等238名民工于今年1月27日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由于本案关系到238名民工们的生活,关系到宁南的社会稳定,宁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努力为民工们开辟绿色通道,在免去了238名民工的一切诉讼费用后,精心组织审判力量快审、快结,仅用6天时间就审结了公司拖欠民工4年的工资,使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年关将至,为确保每个农民工尽快拿到自己的“血汗钱”,院领导批示执行庭立即处理此案。2月12日上午,执行庭的法官赶往西昌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并将其带回宁南,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自觉理亏的该厂负责人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部付清。
2月14日,宁南县人民法院在县城中心街和院审判庭现场兑现民工工资,将追回的484652元工资如数发到民工手中。在当天的执行现场,激动不已的民工们把“主持公道、为民作主”的锦旗送到法院院长杨鲁坡手中,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刚刚领到22000元工资的张春寿高兴地说:“能要回拖欠的工资,多亏了人民法院,有党和政府作靠山,我们再也不用为打工拿不到工资发愁了!”兑现会上,许多民工露出了笑容。
(王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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