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学生获刑
近日,会理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贵平抢劫一案,强抢中学生生活费的被告人张贵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6年9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张贵平在会理县黎溪粮站外的电子游戏室玩游戏,后到黎溪粮站的厕所里解手,在厕所里遇见黎溪中学学生陈某某(14岁),即起心抢劫,先用脚踢陈,陈呼救后,张贵平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对陈某某进行威胁并搜身,迫使陈交出仅有的生活费150元。后经陈某某央求,张贵平退还了50元给陈后,逃离现场,所劫钱财用于上网打游戏。同月14日张贵平被抓获。
(杨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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