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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伤人该惩报复伤害该罚
 
文章作者:卢志明 汪立军 2008-03-13 12:08:35 【字体: 】【颜色: 绿

  本网讯 日前,雷波县公安机关将因口角纠纷打架而动刀伤人的姜某之父、曾某刑事拘留,并经雷波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涉案双方的违法犯罪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月28日15时许,雷波县永盛乡新建村村民胡某与本村村民姜某在永盛大街上,因双方发生口角纠纷打架。在此过程中,胡某被前来帮忙的姜某之父从地摊上捡起一把菜刀砍伤头部数刀住进永盛乡医院。不久,胡某被砍伤的消息被家中的妻子曾某知道,并急忙赶到医院看望丈夫,同时向姜某提出赔偿医药费的要求,但被对方拒绝。一气之下,曾某便从衣服口袋中摸出10元钱叫儿子从街上买来一把菜刀,在医院的门诊室内向姜某大大出手,将姜某头部、腿部砍伤。现双方伤者经县人民医院抢救,巳脱离生命危险。    (卢志明 汪立军)

(来源:凉山新闻网(www.ls666.com))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钟 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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