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2月底,雷波县人民法院受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向被告人刘顺福送达了驳回其上诉请求的终审裁定。同时,3月上旬,雷波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决定,开除刘顺福的党籍,从而使雷波县永盛信用社主任、会计挪用资金一案落下帷幕。
虚拟八十二人 挪用资金百万
刘顺福,男,汉族,44岁,原系雷波县永盛信用社主任。多年来,刘顺福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深得同事们的敬佩和爱戴。1999年和2003年两次被任命为永盛信用社主任。而杨某某(女,汉族,39岁)系该信用社会计,精通会计业务,对工作也是兢兢业业。然而,为什么这样的好领导、好职员却会走向犯罪的深渊呢?
笔者从厚厚的卷宗中,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缘由,那就是私心杂念作祟,职业道德、党性原则丧失所致。
2003年12月26日,刘顺福假冒雷波县回龙乡寨堡村李应华、李应沛(系刘顺福虚拟人名,以下假冒姓名均为其不存在的虚拟人名)2人的名义,在永盛信用社贷款5万元。同月,刘顺福又假冒李军等人名义在永盛信用社贷款10万元;2004年7月、11月,刘顺福再次假冒邓德高等人名义在永盛信用社贷款15万元;假冒李明华名义在永盛信用社贷款5.5万元;以上35.5万元均借给他人使用,至今未归还。
2004年2月18日,刘顺福在永盛信用社对会计杨某某称,有两个老板要来雷波贷款,跟我去雷波。随后,他们酒足饭饱之后,随两位老板来到方兴宾馆,一番协商后,假冒唐国强、张世杰等21人名义,分别以3万元、2万元不等的数目,共计从永盛信用社贷款62万元。同时,以刘顺福和杨某某名义借给四川省射洪县明星镇八角井村9组村民江晏昌48万元,借给雷波县海湾乡村民姚某某14万元。
同年4月、6月至11月,刘顺福又假冒李元、张强等5人名义在永盛信用社贷款15万元;假冒刘永开、陈仕华等7人名义在该信用社贷款20万元;假冒姚连华、赵连华等5人名义在该信用社贷款15万元;假冒杨华名义在该信用社贷款3万元借给他人使用,至今未归还。
2003年6月、9月,至2004年8月、2005年4月,刘顺福假冒刘泽华、刘泽巧等8人名义在本信用社贷款21万元,用于处理自己驾车出车祸赔偿事宜,至今未归还。
2005年1月3日,刘顺福假冒刘明华、谭少文等9人名义在本信用社贷款26.536万元,用于购买雷波县气象局原房产及土地,至今未归还。
以上假冒的82人,经雷波县公安局永盛派出所查证全系假名。挪用的资金中,其中150.5万元代他人还贷款利息和借给他人使用,刘顺福自己支配和使用了47.5万元。
权力在手的刘顺福见挪用信用社资金屡屡得手,胆子越来越大,并一发不可收,最终贪欲将自己扔进了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涉嫌挪用资金 双双落进铁窗
2006年7月12日,会计杨某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为了使信用社的资金不再遭受损失,她向雷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关领导汇报了情况。
县联社得到信息后,立即派人到永盛信用社调查情况。经多次调查,确定了杨某某反映的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对刘顺福进行停职反省,等待调查处理。此间,杨某某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县联社及时将案情向雷波县公安局进行了汇报,该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查。经多方调查,查明了以上事实。2006年12月26日,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犯罪嫌疑人刘顺福、杨某某二人刑事拘留;并于 2007年1月30日对二人执行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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