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法院追回逾期贷款近十万元
本网讯 近日,会东县法院执行局为会东县新街农村信用社追回贷款近10万元,受到金融单位的好评。
案件还得从2003年说起。当年12月17日,被执行人顾某某向会东县新街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94000元,月利率为6.8625‰,贷款期限1年半。期满后,由于顾某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负债累累。眼看上门讨债的人越来越多,顾某某不堪重负,离家外出。无奈之下,新街农村信用合作社将顾某某告上法庭,虽然案件胜诉了,但执行仍是一个大问题。2007年11月,信用社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的妻子,经过多次协调,终于在2008年2月2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偿还了99000元债务,新街农村信用合作社挽回了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何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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