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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涨价车降价 如何分割才公平
 
文章作者: 2008-04-11 14:47:10 【字体: 】【颜色: 绿

【法律问题】

  家住西昌某小区的李女士与丈夫结婚时,丈夫的父母花12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供他们小俩口居住,李女士的父母花6万元给她买了一辆车供他们出行。如今将近4年过去了,李女士和丈夫要分手了。没有孩子,纠葛不多,麻烦只出在房和车上。因为都是婚前赠与,所以都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处理起来按说是最简单的,各拿各的就是了,但李女士却咋个都想不通!这两年房价狂涨而车价暴跌。为求公平,李女士要求把车与房一起折价分割,但她丈夫却一口咬定“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面对这种情况,李女士不知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四川万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建明: 对李女士的“想不通”只能表示理解与同情,却不能提供“分割公平”的妙药良方。因为情况正如她所说,车和房“因为都是婚前赠与,所以都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仍属个人所有;而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毁损、消耗乃至灭失也都只能由个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据此可知,李女士所要求的“公平”,只能在与其丈夫的协商中去解决。由于这两年房价狂涨车价暴跌,当初在房子上的投资差不多赚了一倍,这是客观现实,李女士的丈夫不会不知道。如果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从其狂涨的房值中拿出一部分补偿你的车损,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夫妻一场嘛!

  这里还要提醒你,对于婚前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曾用夫妻共有财产进行过修缮、装潢、翻建,由此而来的增值,离婚时应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点于法有据。如若需要,你可大胆主张。

本网记者 杨萍

(来源:凉山新闻网(www.ls666.com))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钟 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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