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 拘留
本网讯 近日,会东县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张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3000元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得到解决。
被执行人张某某系会东县马龙乡沟口村6社农民,2004年其女儿与本社的陈某某订婚,张与其妻收取了陈某某的彩礼款6000元。之后,儿女婚事未成,张仅在村社干部的调解下归还了3000元彩礼款,另3000元约定时间归还,后一直未还。陈某某遂向会东县法院起诉,经审判,法院判决张某某归还余款。张某某不服上诉,后经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申请人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张某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2008年3月12日,当执行干警再次到被执行人家执行时,张某某不仅不配合执行,还威胁执行干警,抗拒执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对张某某依法拘留。张某某被拘留后才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随后主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让亲属代为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事后,张某某十分后悔地说,早知道又要被拘留又要付这笔款,还不如早点按判决的办好,老都老了还要受这份“洋罪”。
(何龙平)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表评论
【凉山日报社声明】《凉山日报》新闻网刊载凉山日报文章已经凉山日报社独家授权。自2005年5月1日起,其他商业网站(新闻媒体网站除外)未经凉山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凉山新闻网上刊载的凉山日报文章。欢迎新闻媒体网站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转载凉山日报的新闻,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凉山新闻网-凉山日报"。其他商业网站如有合作意向请与凉山新闻网联系。
联系电话:0834-3280888 新闻热线:0834-3280008 投稿信箱:tg@ls-news.net 会员投稿
联系电话:0834-3280888 新闻热线:0834-3280008 投稿信箱:tg@ls-news.net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