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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3元长途班车走高速 此举违规一经查实要挨罚
 
文章作者:周燕 王卫 2008-04-08 11:55:13 【字体: 】【颜色: 绿
乘客遭遇:
 班车提议走高速,乘客还得另交费
3月28日早晨不到8点,西昌的程女士准备乘车到德昌办事。刚到客运中心外,就听一个中年妇女在喊:“到德昌的,到德昌的,走高速,走高速。”
来不及细想,程女士赶忙坐上车,临开车前,售票员专门向所有乘客说,因为缸窑至黄联在修路,为了不耽误班次,也为了大家能快速地到达德昌,该车将走高速,在黄水下高速后,继续走108国道。“如果不愿意走高速,可以坐下一趟班车;如果愿意,走高速,每人需另收3元钱。”车上乘客都同意了。
开车后,程女士左思右想始终觉得有点不是滋味。数了数,车上除驾驶员和售票员外,共坐了15名乘客,除每人应买的车票,再另收3元,那么总共就多收了45元。
到了高速收费站,中巴车缴过路费25元。那么,多的20元是做什么的呢?难道上高速路要多耗油吗?后来程女士从一位多年从事客运的驾驶员朋友处了解到,上高速路,车辆不一定多耗油,而车的各个零部件磨损都比跑一般的路要小得多。
有着同样遭遇的远不止程女士一人,很多经常出差到德昌、会理、会东的乘客,对于“上车补票走高速”都大惑不解,甚至有些忿忿不平。
3月31日下午,记者到西昌市旅游客运中心做了一次调查。站外随处可见有人在招揽生意,他们异口同声地叫喊着“走高速!”
站台内一辆开往会理的大巴正要出发,记者走上前去询问:“赶时间,走高速吗?”“走高速,不过要另外收费,15个人以上加收2元,15人以下加收3元。”
随后记者也向其他车辆的司机、售票员打听情况,得到的回答均是一样:上高速就得另外交钱。
州公路管理处:
 不允许私自额外收取乘客费用
乘客出行,在售票窗口花钱买票,上了车后,售票员再另外向乘客收取所谓的“上高速费用”,这种行为究竟合法与否?对此,记者走访了凉山州公路管理处。
州公路管理处瞿科长明确地告诉我们,绝对不允许班车上路后再收取乘客任何费用,如有乘客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管理处的热线电话:96515,一经核实,管理处将按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瞿科长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第七十二条规定,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
《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交通规费的征收标准除有权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减免;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如: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非法拒载、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罢运的等。
相关部门:
 车辆上高速,相关技术指标有要求
在向管理处咨询班车上路收取“上高速费用”是否合理、合法的同时,我们还了解到,车辆要上高速,其相关的技术、安全性能、企业等级等会受严格的限制。瞿科长透露,管理处正在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协调,将尽快确定上高速的车辆。
据了解,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3)规定,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车辆等级、技术等状况经运管部门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后,车辆获颁线路牌才能正式上高速。
据四川攀西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大队李伟支队长介绍,米黄高速开通后有不少营运客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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